因修炼“法轮功”致病、致残、致死的部分案例---警惕邪教
ZXMY 于 2016/2/26 0:10:00 发表在:红旗飘飘论坛
李洪志其人其事(3) 附:因修炼“法轮功”致病、致残、致死的部分案例 1、华北油田马建民剖腹自杀 马建民,男,54岁,华北油田退休职工。 其家人称,马已练习“法轮功”两年左右,达到了痴迷的程度,时常出现精神恍惚和失常,坚持认为自己的腹部有个“法轮”。1998年9月4日马建民在家中用剪刀剖腹寻找,因救治不及时死亡。 2、重庆高恩诚跳楼自杀 高恩诚,男,42岁,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干部,“法轮功”练功点负责人。 1997年11月,高与其妻李小芬(25岁,无业)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并自买了有关书籍,每天早晚坚持练功。之后高一改过去强硬的个性,变得少言寡语,很少与人交往,常在家练功。高坚信李洪志讲的,修炼“法轮功”到达一定程度,会“三花聚顶”、“生原婴”、“返本归真”、“死后升天”、“灵魂不丢”等。 1998年11月2日,高将在银行的存款取出,给前妻所生女儿高丽1800元,叫她好好念书,说自己已成仙。后又给自己的父母各1000元,给李小芬的母亲1800元。11月5日晚,高对张之昭(练功点负责人之一)等人说,他前天晚上梦见妻子李小芬前世是一条大蛇,今世是毒蛇变的。当晚及次日晨,高在家中痛哭。11月6日上午10时,在工商所的学习会上高称:“人之初,性本善,你们都没有学懂,我才学了一年‘法轮功’,思想就达到了顶点。”会上,大家与其辩论,高说:“我不与你们凡人说,只有我的儿子高雄理解我。”之后,高回到自家楼上,先练功,后抱着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摔在坝子上。工商所干部立即叫医生抢救,其妻李小芬却不让抢救,认为李洪志能保护他。高因抢救无效死亡,小孩经抢救脱险。 3、辽宁刘品清投井自杀 刘品清,男,58岁,中共党员,高级农艺师,原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。1991年曾荣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。 据刘的亲属说,刘品清于1998年8月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达到痴迷程度,多次说师傅李洪志让他自焚成佛。今年2月4日17时许,刘将家里的煤气阀打开,点火自焚未死。在丹东230医院住院期间,刘拒不配合治疗,整天说“法轮功”弟子有师傅李洪志保护,不需要吃药治疗。我没有死,是师傅李洪志让我“消业”。出院回家后又多次说李洪志让他到井里成佛,多次让邻居用井绳把他捆好放到井里,并说有师傅保护死不了。家人见他痴迷“法轮功”造成精神失常,看管很严,但他仍于4月27日早晨5时许投井自杀。 4、吉林李友林上吊自杀 李友林,男,47岁,吉林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。 李友林的妻子李金凤说:1997年李友林从单位拿回一本“法轮功”书籍,整天在家看书、打坐,渐渐迷上了“法轮功”,并动员我和儿子一起练。今年5月21日晚,他对我说:“明天是我师傅的生日,我去给他过生日,给他烧烧香”。5月22日晚,他在家练功、打坐。5月23日凌晨2点左右,我醒后发现他不见了。后来发现他在杏树林山上微波塔上吊自杀。现场铁架下还放一张李洪志的画像,烧了7炷香。 李金凤控诉说:李友林平时精神正常,是个好人。但练习“法轮功”后,对我和儿子逐渐没有感情。我丈夫的死谁也不怨,就怨“法轮功”。李友林的一些邻居也反映:李友林精神正常,人很好,没发现在外面有什么不正常行为,就是因为练“法轮功”而自杀的。 5、江苏张经顺有病不治而亡 张经顺,男,63岁,原盐城市邮电局副科级秘书。 两年前张患有心脏病,经服药治疗好转。1999年初经人介绍,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听信练“法轮功”生病不能吃药、打针的说法,擅自停药,一心练功。后来病情越来越重,仍不服药。其病重不能到练功点上练功,就在自己家中打坐,练功中歪倒了,一起练功的妻子说:“不要紧,师傅马上来救他了”。这时,其他功友也赶到他家一起打坐,求师傅救救他。直到本单位一老干部来看他,才发现张已在练功过程中当场死亡。 6、辽宁柏常裕有病拒绝治疗而亡 柏常裕,男,62岁,中共党员,大学文化,抚顺市西露天矿地质设计科科长,已退休。 据柏常裕的子女反映,其父于1997年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有病不吃药,不医治。1998年开始消瘦,多次劝他到医院检查,被拒绝。今年4月,他言语不清,仍不到医院检查。而母亲(张秀珍,64岁,原西露天矿工会干部,“法轮功”练习者)却说:“练‘法轮功’能治病,不用到医院检查,要坚强,咬牙就能挺过去。”并拿着“法轮功”的书说:“你看,现在李洪志就在你身边,帮助你消业,让你脱胎换骨,保佑你躺一个月就好了。”4月28日,我们将他送到医院后,他仍拒绝治疗,于5月3日死亡。 7、江苏张玉琴割断颈动脉自杀 张玉琴,女,50岁,初中文化,江苏启东服装厂退休职工。 其夫陆兴冲控诉说:我爱人张玉琴于1993年因患颈椎病办理病退手续,1995年10月,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并购买了一些“法轮功”书籍、录像带、磁带,整天迷恋于练功,一些练功者向其鼓吹“要想真的练好‘法轮功’,就不能去医院就医吃药,李洪志先生会把你身体调理好,当你病痛时是消业还债,是练功的必然过程,不然你就修不到高层次”等。1998年1月23日8点左右,我回到家后,发现她用刀片割断颈动脉,因失血过多,死在卫生间。在她死前,嘴里经常嘀咕,她就是所谓的魔,阻挡了别人练功,我先走了,你们好好练。她死后,还在她衣袋里发现了用纸包着的10多粒“安痛定”药片,她是中毒很深,有病也不敢吃药,一心想练好上天。最后思想崩溃、病痛难忍,走上了这条绝路。这真是晴天霹雳!“法轮功”把我搞得家破人亡,我要求对李洪志和“法轮功”予以制裁和取缔。 8、河北曹玉珍跳渠溺水而亡 曹玉珍,女,37岁,河北石家庄市郊区槐底村农民。曹常年患有胃病、神经衰弱等疾病。 曹的丈夫王建军控诉说:1995年4月,我爱人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拒绝治疗和服药。病重时,家人强行带她到医院时也不配合治疗。说“李老师控制了我的脑子,以后让孩子也要练功,长大以后接李洪志的班。”她精神失常,曾多次留下遗嘱,要自杀,均被我们及时发现制止。1997年4月6日17时,她乘我们不备,跳入裕华路东明渠而死亡。给我留下一张纸条,内容是:我死去了,李洪志王八旦控制我的脑子,害的我很苦。他每天害我、苦我,我坚持不下去了,他不叫我活了,叫我死到东明渠沟里,你不要找我了,我好不了了,连累你一辈子。她是练“法轮功”着了迷才死的。 来源:公安部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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